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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阜康抽水蓄能电站通过竣工验收

发布日期:2026-08-03 信息来源:阜康抽水蓄能电站总承包项目   作者:李飞  

7月31日,新疆阜康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竣工验收会议在乌鲁木齐市召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及相关厅局、昌吉州人民政府、阜康市人民政府、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国网新源有限公司、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阜康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中国电建西北院等验收委员会成员单位参会。

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工程建设运行、各专项验收主要结论情况的汇报,公司关于工程设计情况的汇报,以及专家组关于工程竣工验收专家组意见的汇报。验收委员会委员和与会代表就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讨论,会议形成了《新疆阜康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会议认为,新疆阜康抽水蓄能电站已按照批复的设计规模、建设方案全面建成,电站功能已实现。自工程投运以来,主要建筑物运行总体正常,电站发电及抽水功能已达到设计要求。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已完成。工程建设过程中落实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各项措施,各项设施运行良好。消防、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施设备已投入使用,可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工程档案齐全,8个专项验收均取得了同意通过验收的明确意见。验收委员会同意新疆阜康抽水蓄能电站通过工程竣工验收。

阜康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境内,电站开发任务为承担电网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电站为一等大(1)型工程,电站装机容量1200兆瓦,安装4台额定功率为300兆瓦立轴单级混流可逆式机组。枢纽工程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地面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

2015年6月,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审查。2016年5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项目建设。2018年11月主体工程开工建设,2022年3月下水库大坝填筑完成,2023年6月下水库蓄水;2022年3月上水库主坝填筑完成,2023年8月上水库蓄水;2023年11月首台机组投产发电,2024年7月4台机组全部投产发电。

自工程蓄水运行以来,上下水库挡水、泄水建筑物均经过3个完整汛期的考验,上、下水库最高运行水位已达到正常蓄水位。截至2026年4月底,电站4台机组单机运行时间均已超过6700小时,累计机组发电量和抽水电量分别为42.73亿千瓦时和52.17亿千瓦时。目前枢纽建筑物、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运行总体正常。

阜康抽水蓄能电站是西北首座百万千瓦级抽水蓄能电站,也是国内首个设计牵头 EPC 总承包抽水蓄能项目。本次顺利通过工程竣工验收,标志工程建设任务全面收官,正式进入完整商业运行阶段。电站全面投运后,将完整发挥调峰、储能等调节功能,筑牢乌昌负荷中心电网安全屏障,大幅提升新疆风电、光伏消纳能力,支撑 “疆电外送” 与新疆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助力新疆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与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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